(梁淑怡/图)
收到法院下达判决的性骚性份细节短信,是高度在2022年9月19日下午4点多。那天是判决星期一,小羊(化名)还在上班,书里她偷偷在工位上用手机打开了链接。性骚性份细节此时距离她的高度公开举报已经过去三年多了。
事情一开始,判决是书里尚在中央美术学院上学的小羊向学校举报导师姚某某性骚扰、收受学生礼品。性骚性份细节那是高度2019年6月,她24岁,判决念研究生一年级。书里
后来,性骚性份细节小羊成了被告。高度姚某某先是判决提起刑事自诉,认为小羊犯诽谤罪。法院以“缺乏罪证”驳回后,姚某某又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起诉小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调查取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现在,这份判决就躺在小羊的手机里。
28页的判决书,小羊先是直接翻到最末的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她侵犯了姚某某的名誉权,还要支付赔偿4500元。
再耐着性子,从头开始细读,她才发现,判决中认定她侵犯姚某某名誉权的,是她在举报文章中的一处表述:“很多年前Z师姐被他搞怀孕了,来学校里闹过。”这是小羊听来的传言,她未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对于小羊所描述的姚某某对她进行性骚扰以及姚某某敛财、扣留学生作品等内容,判决认定不构成侵权。
让小羊意外的是,判决书中,认定姚某某对她进行的性骚扰具有“高度可能性”。在民事案件中,这意味着被认定为很可能发生的事实。
千千律师事务所(下称“千千所”)执行主任吕孝权为小羊提供了法律援助。当千千所的官方微博发布了判决中法院对性骚扰“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论述内容时,网友的评论却发生了分歧。有人质疑:证据都是事发后的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难道举报人说什么就认定什么?
对判决的不同看法,背后涉及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证据的认定标准有什么不同?性骚扰行为为什么具有特殊性,以及由此带来哪些收集证据的困难?为了厘清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一些长期关注性骚扰问题的法学学者和律师,请他们就这份判决及同类案件进行分析和解读。
没有性骚扰发生时的直接证据,怎么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从向学校递交举报材料那天起,小羊就面对这个难题。
在小羊的叙述中,姚某某的三次性骚扰密集发生在2016年。
第一次是在2016年2月初,放完寒假刚开学,姚某某让她单独到画室交假期作业,在那里,“他说我吃胖了,作势就要抱我,还摸了我屁股”。
过了大约半个月,2月底,姚某某带着学生们去福建写生。有天晚上,他在饭局上让女生们喝酒,小羊喝了一大杯红酒,醉了。饭后,他们一块乘摆渡车回酒店,姚某某坐在她旁边,“他说我摸摸你心跳得快不快,然后就用手上下摸我的胸部”。
再然后是6月,姚某某又让小羊单独去了趟工作室。即便小羊有意穿了长袖长裤,姚某某还是借着夸赞她的书法作品,用手拍了两下她的屁股。
性骚扰的发生,和意识到是